第15章 理政(一)(2/2)
宰相以大道佐君王,臣以仁义之道对陛下。
但当朝理政,必用某术。
术之为术不为道,盖其必有利弊两端,臣此时以此术行之,皆是取其利而暂抑其弊。
后来理政者当深知,利尽弊显之时,当变其术。”
道就是意识形态,术就是一时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在政权维护统治和抑制剥削的两面性之间摇摆。
决定了如何看待剥削,就决定了意识形态,不同的意识形态可以用同样的施政措施,但却有不同的目的,用来解决不同的问题。
不要以为用了同样的政策措施,就是同样的意识形态了,那样就丧失了自己的意识形态。
资本主义会有凯恩斯主义,不能据此认为有了社会主义成分,只是用这些政策措施进行阶级调和而已。
不调和,剥削的烈度已经让社会不能发展了。
而到了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剥削烈度的调整或许有相似的行政举措,但其目的和手段都不会相同,相同就有问题了。
徐平前世的那个同事,最喜欢挂在嘴边的就是纳税人,紧跟的另一句就是当年我在国外如何如何。
用纳税人这个词来要求政府,就是典型的意识形态。
认为剥削理所当然的,养一个政权来调和矛盾是不得已,才有纳税人意识。
我向这个政权纳了税,便应当得到什么待遇,不合心意就要骂,政权要认真对待他们的关切。
而那些穷得不纳税的人,对不起,政权不为你服务。
那些富得不纳税的人,你觉得不顺眼,政权为什么不逼他们尽义务?
对不起,那是政权的主人,政权管的是最广大中间阶层。
你想当纳税人,得到纳税人的待遇,你得先接受这个政权有主人,帮着主人管理你而已。
认为剥削不应该,只是不得不暂时忍受的,你的权利和义务与纳税无关,纳税只是你必尽义务的一项而已。
不管你纳不纳税,都应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看起来相同的一件事情,在不同的意识形态下,其实有着两种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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