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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理政(一)(2/2)

宰相以大道佐君王,臣以仁义之道对陛下。

但当朝理政,必用某术。

术之为术不为道,盖其必有利弊两端,臣此时以此术行之,皆是取其利而暂抑其弊。

后来理政者当深知,利尽弊显之时,当变其术。”

道就是意识形态,术就是一时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在政权维护统治和抑制剥削的两面性之间摇摆。

决定了如何看待剥削,就决定了意识形态,不同的意识形态可以用同样的施政措施,但却有不同的目的,用来解决不同的问题。

不要以为用了同样的政策措施,就是同样的意识形态了,那样就丧失了自己的意识形态。

资本主义会有凯恩斯主义,不能据此认为有了社会主义成分,只是用这些政策措施进行阶级调和而已。

不调和,剥削的烈度已经让社会不能发展了。

而到了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剥削烈度的调整或许有相似的行政举措,但其目的和手段都不会相同,相同就有问题了。

徐平前世的那个同事,最喜欢挂在嘴边的就是纳税人,紧跟的另一句就是当年我在国外如何如何。

用纳税人这个词来要求政府,就是典型的意识形态。

认为剥削理所当然的,养一个政权来调和矛盾是不得已,才有纳税人意识。

我向这个政权纳了税,便应当得到什么待遇,不合心意就要骂,政权要认真对待他们的关切。

而那些穷得不纳税的人,对不起,政权不为你服务。

那些富得不纳税的人,你觉得不顺眼,政权为什么不逼他们尽义务?

对不起,那是政权的主人,政权管的是最广大中间阶层。

你想当纳税人,得到纳税人的待遇,你得先接受这个政权有主人,帮着主人管理你而已。

认为剥削不应该,只是不得不暂时忍受的,你的权利和义务与纳税无关,纳税只是你必尽义务的一项而已。

不管你纳不纳税,都应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看起来相同的一件事情,在不同的意识形态下,其实有着两种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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