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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百乐门(1/3)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带他去百乐门吧,因为那里就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待他去百乐门吧,因为那里就是地狱。

一句很很俗的话,却简洁清晰地描述了外滩南京路上,百乐门夜总会的实质。

这里有最漂亮的姑娘,有最有节奏感的音乐,有天下间最放得开的寻欢客,每日间都上演着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这里一掷千金,这里纸醉金迷。

谁有了这家夜总会,便如同有了一家小型的印钞厂一般,每日疯狂地从寻欢客们的口袋里不停地吸金。

照理来说,这种介于黑白边缘的灰色行业,自然有许多人垂青。

不论是势力愈发强大的天地会,还是上海码头工人们这两年才渐渐组织起来的斧头帮。

可惜的是,百乐门夜总会的幕后大老板却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听人讲那人在澳洲极有地位。

以至于这两个帮派不但不敢生是非,反倒兢兢业业地保着百乐门一方平安。

华灯初上,对于号称不夜城的百乐门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略显昏暗的环境当中,贵宾包房与卡座上零星地坐着几名酒客。

舞池中央,伴着五光十色的装饰灯与台上女歌手低沉到颓丧的“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个不夜城……”轻轻起舞。

或许是先来的大多都是生客,那几个拦着衣着暴露的倭女的酒客,步子有些凌乱,时不时地回踩在舞女裸露在外的脚背上。

右手更是不知该往何处放,有时是在光滑的后背,有时则是在上下游走。

对于这些生客来说,百乐门的一切都是新奇的。

已经习惯于婉转的他们。

对于这种激烈的刺激感觉很强烈。

怀中的倭女,尽显温柔。

只是故作暧昧地笑着,身上各色的香水味,熏得酒客飘飘欲仙。

而周遭那些自认为是熟客的,也许仅仅来过两三回。

但毫无例外地,故作熟稔的样子,要上一杯喝起来跟猫尿一样的澳洲啤酒,尽量冷静地朝舞台上下打量着,寻着前几日那个令自己神魂颠倒的舞娘。

屏风之后。

缓缓闪出来三个人,因着此时人少,很自然地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却见来人是三个请一色的军官生,土黄色的军装。

挺拔的身姿,如出一辙。

顿时,便引得酒客们一阵窃窃私语,舞娘们指指点点痴痴而笑。

姐儿爱俏,婊子爱钞。

对于她们来说,三个年轻的军官生是理想的床伴。

终日浸淫在军营的他们,口袋里未必厚实,却因着长期不近女色。

而出手异常的大方。

如果能因此发生一段浪漫的故事,那就再好不过了。

百乐门每日赚取的小费是不少,可舞娘们总会有人老珠黄的时候。

危机感十足的她们,总是时时刻刻想着退路。

侍者迎上去,而后将三人请到了一处卡座。

那里早有两个同样穿着土黄色军装的家伙等候。

侍者问询了一番,片刻后将三人要的酒品零食一股脑的端上来。

“高消费啊。”艾能奇指着面前的果盘说:“不过是时令果鲜。

就这么一小盘居然要二两银子……这地方果真是没钱不敢进来。”

“随便吃喝,也不看谁带你们这些土包子来的。

安心,只要小爷露面,一概免单。”二十出头的邵延杰满是傲然地说着。

当然,刘文秀并不知道邵延杰这厮是在吹牛皮。

事实上如果百乐门幕后的老板知道这厮不务正业,见天来这里厮混。

一准告诉门卫,禁止这兄弟俩入内。

顺带着一纸电报将两兄弟的德行描述一番,想来邵北绝不会让他俩好过。

李定国只是淡然地抿着一杯看起来极漂亮的鸡尾酒,刘文秀则将全部的心思放在了台上衣着暴露的伴舞舞女身上。

邵延平如同色中饿鬼一般。

熟稔地品评着哪个姑娘身段好,哪个手感好……

伴着糜乱到颓丧的音乐,五人一边观看着,一边随意地喝着。

毕业日,那股离别的哀愁,以及未卜前程的迷惑,不是百乐门中靡靡之音可以消弭的。

渐渐,五人越喝越快,越喝越多。

“这一杯为了三杰与双雄!”

三杰是真,人所共知。

双雄则是自封,其实大家伙更愿意叫这俩家伙叫二宝。

活宝!

因军功晋级为中尉的两兄弟,愣是被陆战队军部选送到了军校,而从始至终从没有人征求过他们本人的意见。

俩活宝是因为不爱念书才从的军,没成想绕了一圈还是躲不过学校。

所以从进入黄埔的第一天开始,俩活宝就闹腾着,巴不得学校将他们俩退回原部队。

只是他们的如意算盘明显落空了,邵部长领养的孩子,怎么可能会中途辍学?

将金黄色的啤酒一饮而尽,邵延杰长长出了口气:“他妈的,总算是毕业了。

小爷折腾了三年,不论怎么折腾就是折腾不出这个笼子。

这回好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我看谁还逼小爷上学!”

“陆战队军部的调令,一个月前就到了。

说起来咱们离得不远,来回也就一天的路程。”邵延平笑嘻嘻地说:“我们俩这回去驻港部队。”

“香港啊,那地方不错。”刘文秀附和着说。

“好个屁!

跟上海没法比!

香港那地方就是个军港,也没什么娱乐。

听以前的同僚说过,枯燥乏味。

没有外滩,没有百乐门,深圳开发区繁华倒是繁华,可遍地都是缫丝厂。

大街小巷除了酒馆、饭馆,就没个新鲜的。”

“也不尽然吧。”艾能奇笑着说:“我听说那边的安南女挺多啊。

有的皮肤很白……”

安南在字面上,一年前已经从郑家转手到了郑家……这话有些饶舌,但却是事实。

四六年年初开始,郑芝龙的大军从北,郑彩的军队往南,配合着两千黑水雇佣兵。

用摧枯拉朽之势,将南北对峙的安南黎家王朝毁灭。

南北两朝的军队,根本无法抵挡得住装配着热兵器的联军。

大多数临阵倒戈,少数四散而逃。

为此战下了血本的郑芝龙与郑彩,自然不会干赔本的买卖。

自然是搜刮一切可以搜刮的财富。

澳洲人需要往香港运煤炭,两个姓郑的几乎同时开始大肆拉壮丁开煤矿;大明的有钱人喜欢新奇口味,那就将安南的漂亮娘们尽数卖过去。

安南的覆灭,已经惊得中南半岛上的所有国家一片愕然。

临近的南掌,更是摇尾乞怜。

不停地送财送物送女人,只求着这些杀人魔王别把屠刀对准自己。

“一边去,小爷的口味怎能跟你个土包子一样低级?”邵延杰不屑地说:“你们瞧着,小爷早晚折腾回来一匹大洋马。”

“吓!

那鬼模样。

有个甚地好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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