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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公私要分明(2/2)

把公使钱放进自己口袋,就是贪污公款。

如范仲淹写过一篇《岳阳楼记》,写给岳州知州滕子京。

滕子京便就是因为在前线为主帅,用公使钱用于隐密行动,被朝廷严查。

不甘受辱的滕子京把公使钱账簿一把火烧光,因而被贬。

后来官员为了贪公使钱,往往官员互访,用公使钱送礼物。

你来我这里,我给你五十两。

一个月后我去你那里,你再给我五十两。

一来一往间,公家的公使钱就进了自己腰包。

在朝廷做官,公私一定要分明。

朝廷要有严格的制度,官员也要自律。

不然,被查到就不要说自己冤枉。

如滕子京,其实是用公使钱做了公事,但在制度上有瑕疵。

最后他和亲友一直觉得自己冤枉,却翻不了案。

后世人说滕子就是贪官不对,但被作为贪官处理,同样是正确的。

王忠本是王家庄客。

奴仆不得有私财,花钱都是主人家的钱,储蓄也是主人的储蓄,时间到了给多少雇钱而已。

对于王宵猎的做法,王忠觉得难以理解,其他官员却觉得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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