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买断(2/2)
说起爹爹,李小棉突然想起件事儿来。
“娘,爹是不是有抚恤银子?”
“嗯,官府给了二十两呢。
我没要,留给你爷了。”
“啊?
为什么呀?”李小棉很不解。
宋氏叹口气,道:“那是你爹的卖命钱,我没法用。”
她总觉得那银子烫手,花一分就好像剜一刀自家男人的血肉一样。
宋氏摇摇头,仿佛摇出去什么不好的东西似的。
她又拿出一张纸,说道:“我换了这个。
分家文书。”
李小棉看了眼分家文书。
宋氏笑道:“你看不懂,我讲给你听。”
其实李小棉是看得懂的,她一边听宋氏说话,一边装模作样的拿着文书颠来复去。
其实几眼她就看明白了。
看明白了也听明白了,剩下的只有佩服了。
娘亲做的真绝!
李之初伤亡抚恤金是二十两。
宋氏一文没要,得了老爷子签字画押的字据。
字据内容:
三个孩子结婚嫁娶,老爷子不得干预。
赵氏更无权过问。
每年孝敬老爷子的银子也用这二十两买断了。
从此以后,孩子们贫穷富贵都于李老汉无关,于赵氏无关。
老爷子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插手于孩子们的事情。
得,这不是断亲了吗?
这是不是有点过了?
好歹那边是亲爷爷,真有啥事那还得管不是?
如果真按照分家文书上说的不管不顾,还不被人戳脊梁骨?
小棉想着,如果哥哥能走仕途,这孝道方面还得做做文章呢!
再说了,李之初是为这个家服兵役死的,所以本来该他的孝敬,他的弟兄就得替他分担。
孙子孙女差一辈,本来孝敬就是随心意的,象征性的给点就是了,至于用二十两买断吗?
那可是二十两。
二十两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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