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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老丈人是黑老大!(1/2)

北平还飘着小雪,刮着刺骨的北风,南方的沪市则好多了,这几天接连出了几个大晴天,“李公馆”的前院里,何琪躺在躺椅上晒着太阳,唐医生给何琪检查完脖子,收拾着医疗器械准备走。

“玉白先生,不到半个月,您这支架就能拆了,保证不耽误婚事。”

何琪脖子还不能转动,只得瞥着眼笑道:“珐国医院的洋医生说我这脖子要修养至少三个月,到了您这儿不要半个月,看来洋医生也不是一定就好的嘛?”

李玉端着一杯热茶走来:“谢谢唐医生了,到时候来喝一杯喜酒。”

唐医生道:“一定,一定。”

明朝有李成梁手握大权,养寇自重,各个行业有各个行业的勾当,何琪的一句无心话,却是不经意间打开了李玉的话匣子。

待唐医生走后,李玉坐到了何琪边上,道:“玉白啊!

你和绾绾回来有几天了,有些话我问绾绾,她怕是也不肯与我讲实话。

绾绾长大了,向着你,我很高兴,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有些事怎么也放心不下。

其余的事,我也不想多问,但有一件事,我必须要知道,北边闹得很凶,你”

李玉握着茶杯,顿了顿,缓缓放下道:“伱与绾绾的大哥,有没有联系?”

何琪如实道:“没有。”

都临近结婚了,结果发现这事不简单,这让何琪很是纠结,生怕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见到了不好的事情,这桩婚事就黄了,何琪因此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久,也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就算后悔也迟了,马马虎虎吧。”何琪玩笑道。

李玉很满意:“诶,这就对了,事情就在那里,躲也躲不开,不如大胆的接着。

我原先觉着文化人身上总是藏这藏那,扭扭捏捏的,就连德潜身上也有一股这个味道,但玉白,你的身上倒是没有,以后也不要有,这才是成大事的气质。”

何琪的心被触动了,闭紧了眼睛:“别瞎想了,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就一定不会来,就似我活了两世最终要娶你为妻,都是命运的安排。”

李玉道:“你今年26岁,你父亲是40往上,你是出世在南洋,往这一算,你父亲那辈人应该是在光绪年间去的南洋。

那时候的鸠兹是皖江米市,出海的大船多,想打听到不难。”

何琪这时才明白了过来,这是话中又藏着话了,老头子催着年底抱孙子呢!

李绾转过身,面对着何琪,袒露道:“我大哥他是在东夷留学时,入的同盟会,追随的孙先生,已经不在家四、五年了。

我们找不到他,除非他想联系我们。

不过,我很确定,他现在就在北平。

初三,你还没醒,我在医院里,他来找我了,想看看你,我拦着没让。

初十,你已经出院了,我去街上买粮油,他又来找我了,想让我帮他藏几个人,我也没同意。

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信,让我转交给你,我.我没敢让你知道。”

不待何琪说话,李绾就抢着道:“爸,是我结婚,又不是二哥结婚,用不着让那么些人来。

我们回来之前,都商议过了,就家里人与北平来的人一起吃个饭就行。”

何琪道:“信上写了什么?”

李绾会心一笑,在何琪嘴上轻轻啄一口,娇羞道:“先生,我把我们家的事全部与你说了吧,你提前知道了,也好作应对。”

何琪道:“那还是算了,这么远的路,怕是不便。”

李绾蓦的哭了,哽咽道:“为什么你也是这样?

我就是怕,所以才不想让他接近你。

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我们不去管不行吗?

你曾与德潜先生说国家孱弱的根本在于国民,不在于政治,需要普及白话文,推广新文化,进行思想解放。

既然是这样,为何还要管他们的事?”

“讨厌!”李绾娇声一嗔,身子又往里贴近了些,忽然感到了什么,娇滴滴小声道:“现在还不能,伤还没好。”

李绾仰着头,凝望着何琪道:“我别的不求,就希望我能像我娘一样,走在你前头,千万不要让我走在你后头,我害怕像我爸一样,对着我妈的一件旧衣裳哭,对着我妈的一张老照片发愣好久,还要在孩子面前假装没事人一样。”

李绾头抵着何琪胸口,感受着温热,呸着嘴:“就当我是瞎说的,你也是瞎说的,不准说不吉利的话了。”

何琪觉得十分不对劲,这事根本就没商量过,更不对劲的是,只要李玉一说旁外话,李绾就一定会打岔,这几天里,李绾甚至极少让何琪与李玉独处。

李玉道:“七十有六。”

何琪道:“嗯!”

何琪道:“我们一定努力。”

何琪搂紧了道:“烧了就烧了吧。”又叹道:“如果我看了那封信,怕是子国兄也没办法了,我们俩现在就回不来了。”

何琪道:“我这还没好利索呢?

不正是活了两世么?”

何琪皱着眉,有些听不懂了。

李绾抿着唇,十根手指纠结着,内心也十分的煎熬,她怕了,怕自己家这点事被何琪知道,怕何琪一个文化人,接受不了。

李绾嘘声道:“德潜先生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我家是做生意的。”

李绾红着脸走来,向着父亲撒娇道:“爸,你说什么呢?”

一个六岁的小女孩亲眼看到母亲惨死,心灵的创伤实在是太大了,何琪有些心疼,将被子盖在了李绾身上,搂紧了苗条了身躯,安慰道:“好!

听你的。”

李绾抽泣道:“在我六岁的时候,我娘就死了。

对外是说病死的,其实根本就不是,我亲眼看见我娘被人杀死了,我大哥把我藏在了草垛里,就跳进了江里,才把那些人引走了。

我大哥不稀得这份带血的家业,认定了只有孙先生才能救华夏,义无反顾的投身了,可他也不想想,当初我娘是怎么死的?

他现在做的事,何尝不是带血的?

几年前,就有人来说亲,可都是一个锅里煮的,我娘的惨死历历在目,我不想过那样的日子,所以我去了北平读书,不想待沪市了。”

至此,何琪也全明白了李玉白天说的那些似是而非的话,但何琪并不抵制,李玉他们那辈人的生存法则就是这样的,没吃人的本事就要被人吃,从道德的制高点去谴责他们,就似何不食肉糜。

李玉摇了摇手,显然不愿多提李绾大哥的事,望着眼前的院子道:“古人讲家族兴旺,枝繁叶茂,成长青之势,这院里原来种了不少的花卉,再过一个月就有花要开了,一直到秋末,可冬季的时候,就都没了,我岁数大了,前些年,已经少管了很多事,都交给了李礼,觉着这院子冬季太单调了,就种上了竹子,可总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

上回你与德潜来的时候,我就问了问德潜,他是读书人,对着方面比我讲究。

当时他就说冬季无花,当种腊梅。”

李绾娓娓道出:“我爸是十七岁出乡来的沪市,做老一辈人留下来的生意—贩卖生纸。

我老家宣城产纸,他们就把这些纸运到沪市卖,但他们人少,经常受欺负,赚来的钱大部分都交了各个路口,回去的时候所剩无几。

我爸气不过,就组织同乡抱团,后来渐渐在沪市站住了脚,但过得也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经常打打杀杀。

我小时候,经常看到我爸被人砍伤了,浑身是血的回家里,我妈就一边流泪,一边给他擦拭伤口,他那背上,胳膊上,腿上全是伤疤。

我妈劝我爸,不要在这样了,我爸说他后面跟着一大帮同乡,他停不下来了.”

李绾果真岔开话,对着何琪道:“北平的几位先生今天已经启程来沪市了。”

屋内的灯光熏黄熏黄的,两个人都沉默着,忽然何琪伸出了手,揽住了李绾的腰,李绾顺势就躺在了何琪的臂膀里。

李玉长舒一口气:“没有就好啊!”又道:“我这个儿子,能耐不小,比我有出息,我盼着他能干出一番大事,可我又担心他捅破了天,没法收拾。

北边闹得很凶,你又带着伤回沪市,绾绾与我说是结婚回来的,可哪能等不到你伤好呢?

我其实都明白,你是避祸来着,别的我都不担心,沪市这地界上,我李玉说话还有几分作用,我担心的是你沾上了,往后脱不开身。

玉白啊,一个女婿半个儿,你不是外人,这话我以前与李礼讲过,今天同样与你也说一遍,咱们家已经出了半数家产,又搭进去一个人,足够了。”

李绾小声的说道:“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瞒你的。

我就是想,以后我们生活在北平了,与这些事就都没关系了。”

“你后悔了吗?”李绾怯生生的问,目光中难掩担忧。

何琪还想知道的更多一些:“大哥,他.”

李绾娇弱的望着:“等伤养好了,北平的风刮完了,我们就立马回北平去,经营棋馆,写写文章,我们不要管其他的事,好吗?”

何琪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己的老丈人也是个有故事的人,还不是一般的有故事,仔细想想也是,偌大的沪市,鱼龙混杂,刀剑舔血,能闯下这样一份大家业,没几把刷子真玩不转。

何琪道:“我没有管,只是见死不救,良心上过不去。”

惹得李绾“噗呲”一笑:“哼,你在北平昏迷的时候,都是我给你每天擦拭身体,该看的不该看的,我也都看了,你就别糊弄我了。”

何琪安了心,继续道:“你大哥在追随孙先生是吗?

和你们还有没有联系了?”

李玉饮着茶,乐呵呵笑道:“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我都多大年纪了,养了你们三个,个个不争气,你大哥不争气就算了,你二哥也整天不着家,他是刻意避着我。

所以,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们俩了。”

见女儿如此抵触,李玉下面的话也就不好说了,另说道:“玉白啊,你老家就一个远房伯伯了,怕是出了三服,不过结婚是大事,你看要不要请他来一趟?”

李玉接着道:“还有个事,想与你商议一下,你们的婚事,如今知道的人不少,届时怕是都要来,你们俩是如何打算的?”

李玉手指着东北角的一处地方道:“你瞧瞧那边,我刚整的地,能种上几颗腊梅花,我问了人,他们说种腊梅得等到开春了,雪水消融的时候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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