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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金银兄弟(1/2)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金子仍旧魁梧粗壮,看起来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

在黎叔的众多手下里面,论掰手腕、比力气,自己当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要说打架的话,那帮小子三、五个一起上都不是对手。

在这些人里面,除了黎叔,自己应该是最屌的了,只要眼一横,谁都要打个哆嗦。

之所以有这样的实力,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习武不辍,从来没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另一方面也是天赋异禀,这一点连黎叔都得佩服。

他从老头子的眼神里能看得出来。

但是他心里知道,自己确实老了,明显感觉床上那事儿已经力不从心了。

每次逛窑子都得白花钱,想想就有些不甘,尤其是自己手头并不富裕。

按理说,以刀疤金的身份和资历,混到现在当二当家绝对是够格了,但是老头子还是坚持让他跟那些二十出头的后生以同辈相称。

大师兄……想想老头子给自己定的这个辈分他就不爽。

你就比老子大几岁而已,还要老子天天称你叔……黎叔、黎叔,叔你妈个头!

金子跟银子兄弟两是黎叔收的第一批手下,如果按照现代企业流行的员工编制的话,黎叔是no.001、他就是no.002。

兄弟两是跟着黎叔白手起家的,立过无数汗马功劳。

为组织受过伤,流过血——这种功绩,在古代可是开国元老,不封侯封爵什么的就已经很对不起了,没想到却沦为为大师兄……

每次那些毛头小子叫自己大师兄,他就忍不住想揍人。

他可不知道,一般朝代的开国元老基本上都被开国皇帝给灭了。

这么算下来,黎叔能留他们一命已经是开恩了。

上次陕北盗墓失败之后,老头子着实是老实了一阵子,甚至会经常把一些重要的活计交给他们兄弟单独干,颇有点培养接班人的意思了。

没想到这次行动,老头子又亲自出动了,而且带上了所有人马——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在以前,不管多大的活儿,老头子都会留后手,从来没有把所有人全部压上的习惯。

这个老奸巨猾的东西,做事情从来都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也是金子这么多年来被黎叔管的服服帖帖的原因,他一向都弄不懂老头子真正在想什么。

他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心底里对黎叔仍然充满了敬畏,或者说是单纯的畏惧。

从一开始,这家伙就牢牢地把兄弟两人给控制在手心了。

当年,他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跟银子两个一母双胎的孪生兄弟在苗北苗南是一霸。

两个愣头小子性格凶悍,力气又大,打起架来不要命。

连父母都管不了他们。

凭着人挡打人,佛挡杀佛的性格,两人逐渐在当地树立了威信,提起苗金、苗银兄弟两人的名字,简直到了夜能止啼的程度。

可惜生不逢时,在他们人生巅峰之际却遇到了大饥荒,想打架都找不到对手,大家都饿的走不动道儿了,谁还有力气打架?

这两个正在发育中的大小伙子,整天也是饥一顿饿一顿的。

虽然还没到饿死的程度,但是差不多也快了。

这一天两人正在村头的水磨盘上躺着晒太阳,顺便调戏调戏路过的花姑娘。

这时一个瘦弱的少年走过来主动跟两人打招呼。

两人根本不想搭理他。

这人长得獐头鼠目的,看着就让人讨厌,要搁平常,早就上去打他一顿了。

不过现在大家都在饿肚子,打架得花力气,不划算。

老二瞅着年轻人鼓鼓囊囊的包袱,问道:“带的什么东西?”

年轻人一笑,从包里变魔术一般掏出两个大白馒头,兄弟两人眼睛立刻亮了,一咕噜爬起来,死死地盯着雪白的大馒头。

年轻人看了看兄弟两人的表情,颠了颠手中的馒头,“嗖”、“嗖”两下,大白馒头飞到两人面前。

兄弟两人抓起馒头就狼吞虎咽起来。

多年以后,金子回想起这个画面,突然觉得黎叔这个动作跟逗狗一模一样。

年轻人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叫黎天明。

两人猛然想起来,这不是一年前差点被灭门的黎氏五虎吗,黎氏家族在整个邙山一带可是大名鼎鼎——不然也不会被灭了。

出头的橼子先烂,邙山那么多盗墓的,就逮你家干,谁让你们家那么有名呢!

没想到这个最小的还活着,兄弟两人互相瞅了一眼,这小子跑苗家村这儿来干嘛了?

还是金子最直接:“你有啥事?”

黎天明神秘兮兮地问道:“你们想不想吃饱饭?”

两人异口同声道:“想!



!”

“想不想跟着我干?”

“干!



!”

“跟我干可要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必须得听我话!”

“听!



!”

“跟我干可有风险,说不定会掉脑袋!

怕不怕?”

怕个鸡扒!

这年头,只要能吃饱饭,掉脑袋算个球。

黎天明兜里有馒头,让他们干什么都行,叫爹也行——亲爹都管不饱他们,还不如黎天明呢。

当下两人从磨盘上一咕噜的爬起身来,也不跟家里打声招呼,直接就跟着黎天明走了。

没多久,金银兄弟就对这个瘦弱的小个子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家伙兜里似乎总有吃不完的馒头,才吃完没几天,摇手一变,兜里又有馒头了,简直像是会变魔术一样神通广大,黎氏五虎的名声果然不是吹的。

黎天明其实也心疼粮食,这兄弟两个太能造了,跟饿死鬼投生一般,才半个多月,自己辛苦积攒大半年的粮票被这两家伙吃得没剩多少了。

但是他相信这个投资是很必要的,有这么两个饿虎一般的手下,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

供销社的胖经理,在半夜回家的路上被人莫名其妙地揍扁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事理”了。

对黎天明开始“另眼相看”,对他提出的“换粮票”的建议也是言听计从。

做成第一笔“生意”之后,黎天明的路子越走越顺,越走越宽,越走越远,逐渐地,走出了一条阳光大道。

很快,一个供销社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了,但是,有另外一个供销社、另外一个胖经理加入到他的生意中。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有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粮食换粮票,粮票换粮食……左手进来右手出去,倒来倒去。

金银兄弟目睹了奇迹的发生,黎天明两只鸡爪般的手像是有魔力一般,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不偷不抢不骗,手上的粮票越来越多,兜里的馒头也多的吃不下了,他们开始能吃上肉了。

黎天明知道,捣腾粮票能填饱肚子,但是却不能发财。

他的目的显然不只是喂饱金银兄弟那么简单。

从金子、银子开始,黎天明慢慢地从各地召集了一批人马。

这些人都是他亲自挑选的,基本上也不用费口舌,掏出兜里的馒头,他们就像狗一样扑了上来,让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跟狗一样忠诚。

当然,也有个别不听话的,想空口吃馒头,吃完拍屁股就走的。

没关系,有金银二狗在,老子的馒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的!

当然,这么多条狗也不是白养着的,他们得出去干活。

怎么干活呢,就是用扁担挑着粮食,到一些偏僻的、闹饥荒的地方换粮食。

那个年头钱不值“钱”,什么东西都有配额,买东西都要靠票。

黎天明换粮食,不要钱,也不要粮票。

拿什么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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