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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脸皮真厚(1/2)

晚上七点半,在一家名叫‘蓝调’的酒吧门口,一位扎着时下流行的丸子头,嘴里含着一个棒棒糖的少女斜靠在玻璃门上,目光微微低垂,浑身透出一股慵懒。

只见她身穿淡蓝色的修身连衣裙,脚上蹬着一双黑色亮片的休闲鞋,暖色调的灯光打在她婴儿肥的白脸上,更是称得她皮肤细腻,面容姣好。

气质更是突出。

“美妞,你是为了和我约会,才会穿得这么美吧?”一个和她年龄相仿,脸上却带着坏笑的女孩一边对她言语调戏一边对她眨了眨眼。

“......”叶逢君没回答,只是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安利雅。

很快,她的目光就越过了安利雅,放在了一位身材高挑,面容冷俊的男孩身上。

是他,白怀君,她前世爱上的人。

不,准确来讲,是几生几世都会爱上的人。

只身他身穿一条白色v领t裇,一条黑色的休闲裤,一只手随意地搭在黑白相间的背包上,另一只手提着黑色电脑包,正斜着头和另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孩低声说话。

叶逢君没想到她就这么看着他,脸就不受控制地烫,心也不受控制地狂跳。

原来他还是能这么轻易地拨动了她的心弦,原来她是这么地想他,想上前紧紧地抱住他,对他说一句: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她不得不在心里承认,一知道他也要来,和师父聊得差不多后,她就直奔市,买了这一身行头,只为了能美美地出现在他面前。

这真是应了那一句古语:女为悦己者容。

“小白,你看你又惹得人家姑娘犯花痴啦。”站在白怀君身旁的沈书清用手肘轻轻地推了推他,嘴角勾起一抹痞痞的笑意,但整个人却显得朝气蓬勃。

“......”白怀君没吭声,只是回过头,拿眼飞快地看了一下叶逢君,就将目光放在了地面上。

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但眼底有一抹惊讶一闪而过。

他和她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她为何流露出一副好久不见的神情来?

而他被她这么盯着看,心里居然没有产生不舒服的感觉,甚至还觉得她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一样。

就是这种异样的感觉,让他的头一低再低。

“美妞,我为了来看你,大老远火急火燎地飞过来,你居然重色轻友!”说到最后,安利雅还不忘重重地冷哼了一下,一脸受伤的样子。

叶逢君收回了目光,上前轻轻地抱了抱安利雅,放开后才笑着解释:“安利雅,是你在电话里说要给我大惊喜,我就看了一眼,你的醋坛子就打翻了呀?

你的心眼怎么这么小呢?”说到最后,她故意用大拇指压着食指尖比了一个极小的尺寸。

“只是看一眼吗?

我看我不说话,你的目光都舍不得从我表哥身上挪开。

再说了我的心眼若是像你说的这么小,早就和你绝了。”一向不愿吃亏的安利雅毫不客气地开口反驳,但脸上佯装的怒气在说话间消散。

白怀君是她的表哥,准确来讲是她的干表哥。

他妈妈难产而死,他爸爸在他十岁过生日时出了车祸。

他爸爸和她姑父陈南是战友,为他挡过一颗子弹。

她听姑母说姑父为了报恩,才收养了他。

不过她和表哥的关系还没有沈书清那么好,毕竟他不爱说话,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表情。

而她和沈书清倒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性格极其相似,年龄也相仿,两人头次见面就一拍即合。

而且这次若不是沈书清硬拉着表哥,他肯定不会和她一起过来。

“小雅,我敢保证,她从头到尾,只顾着看小白去了,连一个目光都舍不得留给我。”叶逢君还来不及说话,沈书清就率先开了口,声音还带着一丝委屈。

明明他也是大长腿,长得眉清目秀的,可无论何时何地,他的好朋友白怀君却总能收获更多关注的目光。

这都算了,眼前这个模样长得可人,性格又讨喜的小美女居然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可真真是让他伤心呢。

叶逢君见沈书清和安利雅一唱一和的,顿时有些无语,但还是将目光转向了沈书清。

他和白怀君剪了同一个型,前额都留着碎,但两人呈现的风格迥然不同,他显得阳光帅气,白怀君则显得冷咧俊美。

若将两人放在一起对比,白怀君更胜一筹,只因为他的五官更深邃,身形更健美。

其实不是白怀君更帅气她才爱他,重生了一回她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爱她,但她就是只爱他,她想这才是她不爱别人的理由吧。

“你的激将法很奏效,但我还是喜欢看木木。”叶逢君朝沈书清笑了笑,又继续看向了白怀君,目光温柔如水。

他不过比她大几个月而已,为何他看起来有一米八了?

如刀削般的俊美轮廓让她怎么看都看不够,特别是厚薄适中的嘴唇更是让她流连忘返。

“木木是谁?”沈书清开口问道,脑海里突然闪过她刚刚含笑的样子。

“你真笨,当然是指小白啦。”没好气地说完,安利雅又一脸好奇地回头问她,“美妞,你怎么叫我表哥木木呢?”

“这是我对他的爱称。”叶逢君一边说一边微微抬了抬下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还爱称,我之前怎么没看出你的脸皮这么厚呢。”虽然安利雅出口调侃,双眼却藏不住惊讶。

她这个好朋友人长得好看,成绩又好,性情也温驯,在学校里有一大批爱慕者,可是却从没见她对谁有过什么想法。

没想到她和表哥才初次见面,她却大犯花痴。

“美妞就是你对我的爱称,我怎么没说你脸皮厚呢?”叶逢君对安利雅眨了眨眼,装作一脸迷糊地问。

“你......去你的!”说到最后,激动的安利雅伸手要去挠叶逢君的腰,却被她轻而易举地避开了,转身往酒吧里面跑去。

晚上八点,崔宁在‘蓝调’酒吧的后台深呼吸了几口气,才一脸淡漠地走到了台前,准备他今晚的演出。

他下意识地拿眼在台下搜索一圈,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叶逢君,只见她的头上带着一个闪闪光的小白兔形状的箍,两只白净的素手正挥动着荧光棒,她还对他做了一个‘加油’的口型,让他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

他这时突然想起了临出门时,在地上看到一张收据单,他连忙捡了起来。

看清上面写的内容后,他在原地愣了好久。

回神后,他就拍响了隔壁的大门。

果然不出所料,为他预交三个月房租的事情是她干的。

他原本想邀请她来看他今晚的演唱,没想到她却出门了。

他那时候还觉得失望来着,没想到她来了。

一想到这儿,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轻轻勾起,很快又抿紧,生怕泄露隐藏的情感。

很快,他抱着他心爱的吉他站在话筒前,双腿微微分开,细长又明亮的双眸随着演唱半睁半闭起来。

“美妞,他、他好帅呀!”安利雅一脸激动地抱住了站她左边的叶逢君的手臂,双眸里尽是一片爱慕之情。

“......”叶逢君没说话,忍不住轻声叹一口气。

若是她的手上有镜子,肯定要给安利雅照照,让她知道她患上了严重的花痴病。

话说回来,安利雅在前世就视崔宁为偶像,但她真没见过她如此疯狂之举呀。

难不成是提前见面的原因?

不管怎样,她只想对她说,能不能不要拼命地摇来摇去,她都快被她摇晕了。

“他帅就算了,声音还这么好听,真真是迷死人了!”安利雅没留意到叶逢君一脸的无奈,还继续口沫横飞地说道,炯炯有神的大眼全是台上人的风采。

“......”叶逢君还是没答话,目光放在了台上。

说实话,有些人天生就适合舞台,崔宁无疑就是其中一个。

他就随意地往台上一站,立刻就展示出自己的台风,就像是一块有强大磁场的磁铁,将大家都吸引过去。

再加上他的声音条件好,又唱得那么深情和专注,更是紧紧地粘住大家的目光。

“曲风新颖,歌词唯美,人还那么帅,这歌肯定会大火。”听沈书清这么一评价,叶逢君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目光里藏不住赞赏:真是识货!

“别崇拜哥,哥就是这么牛。”感受到叶逢君的目光注视,沈书清偏过头对旁边的人眨了眨眼,言语中尽是得意。

“哦,原来你是牛哥呀,失敬失敬。”叶逢君故意朝沈书清拱了拱手,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沈书清觉得她在讽刺他,刚想反驳,但很快又忍住了,一脸笑眯眯地问道,“这是你对我的爱称吗?”

爱称?

亏他想得出来!

今世的沈书清和前世一样,表面还是这么洒脱和乐观。

他若不是内心苦闷,也不会拿起画笔吧。

一想起他将来的家庭变故,叶逢君突然笑得极其勉强,眼中有一抹忧伤一闪而过。

特别是想到他为她付出了一切,她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不待她回答,沈书清转过了头,继续倾听台上的歌手唱起了副歌高潮。

叶逢君回过了神,拼命压住自己低落的情绪,好一会才转过头,低声在安利雅的耳边说了几句话,直听得她连连点头。

“小雅去干嘛了?”沈书清见安利雅眉开眼笑地走开,一脸疑惑地转头问她。

“示爱。”说完,叶逢君下意识地拿眼看向了始终一声不吭的白怀君,却见他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前方,好像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若不是她重生了一回,她肯定会认为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甚至还不懂得微笑。

“我懂。”沈书清对叶逢君眨了眨眼,很快就从她身边绕过,站在了安利雅原先站的位置上,还将她往旁边推了推。

叶逢君没料到沈书清会突然推她,一个没留神,左手和右手就这么碰上了,让她的脸上染上了阵阵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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