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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五章 状词(2/2)

谁知尹春方刚来,二徐亦至。

即与尹言,身女在家为娟,又恃女有颜色,始则廉其身价,骗人争售,继至其家,必寻闹以出,听其退价若干,为异日再卖之计。

若此伎俩奚止一端。

复言身女为伊买定,在尹之前,不容另有他议。

徐焜既言之凿凿,徐珵又附和其辞。

尹春方安得不信为实?故向身索退定银。

身百口解说,无奈尹深惑于二徐之言,疑身饰词文过,力索原银,决然而去。

身女如金素明廉耻,因父命难违,始肯鬻身为妾。

今闻二徐凭空诽谤,羞忿交集。

是晚伺身与妻往睡,即吞食金锭自绝。

及身等闻知,解救无及。

伏思二徐不捏词毁女,则尹不思退,尹不思退,则女可不死。

身女虽非二徐谋杀,例无抵偿。

然彼等以无作有,肆口败女名节。

女子以名节为大,名节既丧,胡可为人?分明使女至死。

揆度其情,又何异于手刃?虽非谋杀,实同谋杀!

为此迫叩青天大老爷矜鉴赏验,并提徐焜、徐珵、尹春方等人到案讯问,立分真伪,庶免徐等视人命为儿戏,倚官衿为护符。

小女既雪冤于泉壤,彼等亦难逃于律条。

法有专归,贵无旁贷,公私两便,哀哀上禀。

年月日具呈。

章保一边听着,一边连连提问,最后翘起大拇指叫道:“先生真乃神人也!这么一来,情真理实,且又将我家行户二字撇开,免得到官先担不是。”

康世丰油然道:“没办法,不将行户二字撇去,院中女子必非贞洁,人家或买或退,何至于死?而且说到行户人家,官府一定会将此案看轻。

再则不是行户,何以他们与你家非亲非故的跑到家去?所以我设下卖女的缘由。

现在有二徐谣言毁节,以致令媛吞金自尽,虽非威逼,隐然有逼节之实在内,想逼节与谋杀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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