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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毛团儿子是反派大佬09(2/4)

小煤球也开心起来,连忙说道。

“是啊,雪球,我也抓到鱼了。”

说是,他又学着小雪球的办法,连咬带拖地把那条鱼弄上了岸边。

几位老爷子一看,家里的小黑猫第一次抓到鱼,都笑得格外灿烂,又连连表扬着,”小煤球抓鱼技术真好,第一次抓鱼就能抓到一条这么大的鱼。



小煤球听了这话,也是笑得格外得意。

那一天,苏筠筠他们家里干脆就吃了鱼肉大餐。

小煤球特意走到妈妈身边说道,“那条个头第二大的鱼是我抓到的,最大的鱼是雪球抓的。

爷爷们钓得鱼都没有我们抓的鱼大。”

苏筠筠忍不住把她家猫儿子抱了起来,笑着说道。

“是啊,梅梅,你最棒了。”

一旁的毛老爷子也忍不住摸了摸小雪球,又感叹道。

“咱们家雪球,才是最天才的猫崽子呢。

天生的捕鱼高手。”

雪球慢慢才发现的,原来他们家里所有的大人都喜欢夸赞宝宝们,只除了熊猫爸爸以外。

熊猫爸爸基本上从来都不会夸奖自己的孩子,只会对孩子们提出更高的要求。

假期已经连近尾声了,小煤球对小雪球说,“雪球,你可要好好吃东西,尽快长大些,再过两月,等爷爷说可以了,爸爸也会让咱们去熊猫幼儿园上课的。”

“熊猫幼儿园是什么地方?”小雪球不解地问道。

小煤球想了想,回忆着之前大人们说过的事情,又对小雪球说道。

“爸爸和叔叔开了一个熊猫族的幼儿园,因为爸爸很擅长带崽子,叔叔懂得科学养殖,很多熊猫族的大叔大伯们都哭着喊着,求着爸爸帮他们带崽子。

可是爸爸并不愿意带那么多。

他还要留在家里陪妈妈呢。”

说完,他又压低声音解释道。

“咱们俩好像是走后门才能进去的。

竞争特别激烈的。”

雪球瞪着那双宝石一样的眼睛,看着他,似懂非懂地说道。

“原来咱们是走后门进去的,那可一定要跟着爸爸好好学习。”

小煤球也说道,“嗯,雪球,我们成为武力值最彪悍的猫族。”

苏筠筠听了这话,差点没笑死。

她甚至想过去亲亲抱抱家里那两只可爱的小猫崽子。

不得不说,自从有了小雪球之后,他们家小煤球好像越来越活泼可爱了。

家里除了这两个活泼好动的小可爱以外,云小小仍然是能偷懒就偷懒,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她还是喜欢缠着妈妈撒娇。

白总看不过眼,就会追着她满山便野地跑。

非得云小小每天接受固定强度的训练,他才会感到安心。

云大是个好哥哥,每天都会按部就班地完成爸爸帮他制定的训练计划。

除此之外,云大还会帮着妈妈做家务,也会经常陪着弟弟妹妹们一起玩。

甚至,他偶尔也会跟着煤球雪球一起爬树,看看山林风景。

不过好景不长,很快熊巧巧就被父母送过来了。

云大也就没那么心思陪弟弟妹妹玩了,他的目光很快就被可爱的巧克力小熊猫吸引住了。

云大通常都是陪着熊巧巧一起玩的。

至于,巧巧的大哥英俊虽然也是跟着妹妹一起来了。

只不过,英俊已经是初中生了,又是优秀学生,刚好处于中二期。

英俊对白总和苏筠筠很礼貌,也经常跟熊老爷子一起下围棋。

私底下,毛老爷子却忍不住都能两句,“英俊这孩子是不是有点呆呀?”

熊老爷子却生气了,连忙说道。

“这怎么就是呆呢?

英俊这孩子明明是个很斯文很讲究的孩子。”

毛老爷子干笑两声,没再说话,反正这种孩子他是不喜欢的。

苏筠筠也觉得,英俊这孩子就是个很有偶像包袱的贵公子,又正处于中二期,觉得天排老大,他排老二。

跟他们山里简单朴素的生活,好像有点格格不入?

而且,英俊似乎不愿意变成自己的兽形。

他是有点把自己当成真正的人类看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苏筠筠忍不住跟她老公谈起了英俊的事。

白总难得发了几句牢骚,“熊丽媛那个女人自己通过念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她就把这种力争上游这种想法,强加在自己儿子的头上。

之前熊丽媛那么教儿子,本来就是错误的。

英俊他再怎么说也是只熊猫,基因那么好,不放他在野外跑,非得要把他圈养起来,教他念书,学美术,学音乐,非要让他像个真正的人类,这简直是在开玩笑呢。

不过,现在好在熊丽媛已经幡然悔悟了。

俊青也是求了我好久,我才决定帮他带着英俊的。

至于巧巧就交给拿出来带。”

“巧巧就很好办。”苏筠筠却担心的问道,“可英俊都这么大了,也明白事理了,你还能带好他吗,老公?”

白总瞥了他老婆一眼,哼了一声,然后把他老婆搂在了怀里,这才开口说道,“我白锦灏这辈子,除了你偶尔会搞不定以外,其他人就没有搞不定的。

管他是熊猫幼崽,还是熊猫中二少年呢,只要到了我手里,定然会教他做一只真正的熊猫。”

苏筠筠听了这话,忍不住笑着捶了捶她老公的光洁的肩膀,这才又开口说道。

“好好,就知道灏哥你最厉害了。”

白总却趁机用脸蹭了蹭他老婆的脖子,用充满诱惑的声音说道。

“所以呢,要奖励我吗?”

苏筠筠并没有直接说话,却默默地搂住了她老公的肩膀。

刚好,那一夜月色正浓。

*

另一边,英俊显然对这些小毛团们都不太感兴趣。

看着妹妹跟他们玩得很开心,也足够安全就够了。

英俊并没有加入他们的打算。

比起小毛团们,英俊更喜欢跟大团子——高中生熊小四来往。

原本,小时候,他们两个也算是朋友来着,

后来,熊小四却因为父母的缘故,搬家到了侯寨。

刚到侯寨的时候,小四对所有事情都很不满,甚至想肯求父母早点离开这里,回b城去生活吧。

可到了现在,小四在侯寨已经生活了四年,而且受到了他亲哥哥非常简单粗暴的野化培训。

这些年,熊英俊却一直被他母亲教导着,做个博学多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老友重聚侯寨,两人一见面,效果可想而知。

熊小四虽说也是优秀学生,还曾经去b城参加过奥数比赛。

不止如此,他做的科学小发明,还曾经得到过国内的青少年发明奖。

后来,卖了专利,也赚了不少钱。

可当熊小四站到熊英俊的面前时,英俊就是个风度翩翩,从电视里走出来的贵族少年,熊小四就是个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笑起来的时候憨厚又淘洗,会自然而然露出一口小白牙的,圆脸的朴实乡下少年。

英俊简直没办法把这样的熊小四,跟他记忆中的那个时尚少年联想到一起。

熊小四却挥了挥手,不以为意地说道。

“落到我大哥手里,你也会成长成我这样糙的。

日子不会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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