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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方宇和林枫(2/3)

他就是错在反应太快,别人离河岸还有十几米呢,他就看出他们要掉水里了,然后早早地在那儿嚷嚷了,你说他这样的人会不会让人讨厌?”

“啊,这个,防范于未然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

救人于水火之中人家会感激不尽!

拉人于河堤之上别人烦你一辈子!

所以,有人要掉河里,没淹到快死你绝对别伸手拉他!

老林就是不明白这点,以在工厂裁员大下岗的时候,你那个最能干的林叔叔却是头一批就回家滚蛋的!”

这些话都是在大学毕业工作前昔,方宇之父有意向儿子传授的人生心得体会。

“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

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

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像他这样的人。

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

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

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

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笨蛋!

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

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像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

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

结果呢?

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

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

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

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

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

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

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

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

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

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

因为那座赤裸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

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像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

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

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笨蛋!

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

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这下安静了!”

林枫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而方宇则抱之以见怪不怪的苦笑。

林枫这样暴力地应对“骚扰”电话,他不是第一次看到。

每当老友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之时,他憎恨一切外来的干扰!

像这种扰人清静的电话,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着这个机会,方宇决定把想好的话说出来。

“我说小林子啊,有个事很想和你说说......”

“啥事?”

又回到书本世界中的的林枫连头也没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这一点,继续道:

“这三年来,你虽然病了,可是我却喜欢这个变回高中时的你.....”

“那是幼稚无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脑子里那颗该死的瘤子破坏了我控制化学反应的能力,让我变回去了!

不过这个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声音,像三年前的他,不伪装的话,真实的语气是僵硬得像木头。

身体在恢复的过程中,那个“机器人”也快回来了,才几分钟的时间,他的性格竟变得这么快。

“啊,不能这样看的。

至少这三年来,你变得很不错,周围的人,大家对你的感觉都很好。

现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复,没必要再做那种事,再把那些东西割掉吧,他们毕竟是人体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为什么要保留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得愚蠢!

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会那样的!

我不会重复他犯下的错误!”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从前被认为是多余的盲肠,现代医学也认为他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没有了那些多余的东西后,世界在我眼里变得很简单,非常地简单!

什么都可以看透,什么都可以适应,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种感觉很妙!”

方宇无语,他知道这一回又失败了,就像多年前一样。

手机铃声又响。

这回,串场的声音来自方宇身上,林枫微露不满的表情,轻哼一声,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方宇知趣地跑到阳台上,几分钟后,回来的他把话机递到林枫的面前,脸上一副带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刚才不接电话,差点错过了一件天大的好事!”

“好事?”

“你徒弟打过来的!”

“那家伙除了泡妞能整出什么好事来?”

林枫做厌烦状地接过手机,交流了几句后,脸色渐渐地变了,在方宇看来,那分明一副**到极点的模样。

挂断电话后,林枫将手机丢还给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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