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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云山雾罩

打那以后,毕大小姐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的麻烦。

不是拽着我上街去给她当苦力,就是要我带她去第三军团的靶场打靶玩。

我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闲着,要带兵,要出任务,不能总受她驱使。

每当我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就会摆出大小姐的架子来,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我被她折腾的烦了,只能去找毕锦求助。

毕锦说,只要她闹你,你就送花,送红玫瑰,往花里塞封信,说自己是因为工作忙才没时间陪她,希望她能体谅。

我这样做了之后,毕大小姐果然安分多了。

过去她是三五天来找我一次,打那之后她大概是一个月来找我一次。

粗略算算,我好像有一个月没见过她了。

我一直以为毕大小姐也是把我当狗看,所以在毕锦说起要让他妹妹和我订婚的事时,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我对毕大小姐的了解,她肯定会大发雷霆,甚至有可能当场掀桌子。

让我意外的是,在毕锦说这件事的时候,毕大小姐表现的异常乖巧,连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

这人是毕大小姐?



我一度以为坐在我身旁的女孩是假货,她要不是假货,就是被毕锦灌了迷药,否则她怎么会这么不正常?

直到听见那句熟悉的“蠢猪”,我才不得不相信,她真的是毕大小姐。

天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转了性,就算是骂我也要压低声音,硬是要装淑女。

恕我直言,如果她毕大小姐能算作淑女,那这元兴城里就没有不是淑女的女人了。

毕锦这是想干什么?

就算是诚心想帮我,也没必要把你亲妹妹给搭上吧!

我一个平头百姓,和上流社会的大小姐订婚,那是攀高枝儿,就算没订成婚,我也能拿这事儿去吹牛。

你妹妹就不一样了,就算只是做做样子,只要这事情传出去,她的名誉就会受到影响,耽误婚嫁。

虽然对毕大小姐没有任何好感,甚至还有些讨厌她,但是我俩并无仇怨。

就算是有仇怨,我也不能和她一个女人一般见识。

若是毕大小姐因为这件事名誉受损,我一定会内疚一辈子的。

可是我又不能当着家人的面把事情说明白,只能坐在椅子上干着急。

“哎呀,胜子这孩子也没和我说这事儿啊!”

回过神来时候,我听见娘这样说道。

“要早知道是这样,我哪能耽误他俩的事!”

“哎呀!

伯母您也是好心!

是为了理子兄弟着想!

您做的没错!”

“哎呀!

错啦错啦!

大错特错啦!”

说罢,娘便笑眯眯的转过头来,对毕大小姐说道。

“闺女呀,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在这里给你赔不是了啊。”

“没、没没没没没……没有的事儿!”毕大小姐小脸一红,“再、再说了,我、我还没决定要嫁给他呢!”

“唉!

霜儿!

这可是你说的啊!”

毕锦不怀好意的笑着,用手指着毕大小姐说道。

“今儿咱来可不是订婚的!

只要你把话说明白,说一句‘不嫁’!

那哥做主!

就不嫁了!

我兄弟爱娶谁娶谁!

我也不管了!

你看行不?”

“你——”

毕大小姐愤愤的朝他哥哥的脸一指,然后便跺了下脚,别过脸去不说话了。

之后毕锦就哈哈大笑,嘲笑他妹妹说,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完全搞不清楚情况的我,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

“可是——”

这时,爹开口想说些什么,却被毕锦抢了先。

“伯父!

我知道您想说什么!

家世的事儿,您不用担心!

我兄弟和我妹妹,那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再说了,您家现在是这样,以后就不见得是这样了!”

在这之后,他便压低声音,和爹他们说了些什么。

爹、娘和奶奶听了他的话之后,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便欣慰的笑了起来。

我坐在他们对面,离得太远,毕锦说话的声音又小,就算竖起耳朵仔细听,也听不清他说了什么。

我观察到,毕锦说话的时候,眉头皱了几下,似乎在为什么事情感到不爽。

“这事儿我也是前几天才打听到的,你们先别和我兄弟说,憋憋他,省着他翘尾巴!”

“诶,诶。”

爹憨笑着点了两下头,然后转过脸来看向我,乐得合不拢嘴。

我越发弄不清形势,只能跟着傻笑。

饭局结束之后,毕锦没给我逮他的机会,直接带着他妹妹坐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走了。

他一共预备了两辆车,另一辆车是用来送我家人的。

这是奶奶、爹和娘第一次坐轿车,激动的不得了。

因为空间有限,所以坐车的只有他们三个人。

老农和雀儿主动要求压马路回去,我则是想找个地方静一静,整理一下状态。

以前我不觉得自己蠢,可是现在,我突然觉得毕大小姐给我起的绰号有几分道理。

除了我以外,饭桌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只有我在犯迷糊。

大家都能想明白的事我想不明白,这就说明我脑子不够用。

脑子不够用,那不就是蠢吗!

在和老农他们分开后,我独自走在街上。

每当孤独一人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由影来。

只要她的脸庞出现在脑海中,我就会心头一暖,孤独感立刻消失不见。

可是一想到我俩可能永远也不能在一起,我就会感觉心脏一痛。

那不是单纯的疼,就好像有一把泛着寒气的刀子插进你的心脏,不断的翻搅着,又疼,又乱,又冷。

人活着真是不容易啊……

我长叹一声,就近找了个角落,靠着墙蹲下。

毕锦请客吃饭的酒楼在盛旺街,盛旺街是元兴十八街之一,也就是富人区。

为了防止穷人来这边乞讨,影响市容,这边的警察会轮班二十四小时在街上巡逻。

那时天已经黑了,虽然有电灯的光亮从街道两旁的玻璃中透出来,店铺外还有霓虹灯,但街道上依旧昏暗。

蹲坐在角落里的我,被巡逻的警察误认成了乞丐——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那角落里黑灯瞎火的,只能看见个人影儿,看不清人的装束。

有哪个有钱有势的人,或是富家子弟,会没事儿闲着蹲在这种地方发呆?

不过这不代表我认同他们的做法,身为巡警,夜间执勤连个手电筒都不带,这像话吗!

为了维护自身的颜面,我开始和巡警争论。

这两个巡警也是傻,我刚经历过饭局,喝了酒,身上酒气还没散呢,愣是没闻到,居然还想把我抓进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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